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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50GW!

日期:2024/7/2 10:57:49 浏览:

。积极推进河钢集团宣钢公司转型升级,支持张宣高科科技公司实施富氢气体零重整竖炉直接还原氢冶金示范工程。支持大唐下花园电厂2×66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大唐国际张家口发电公司2×1000MW容量替代煤电项目。严格执行建材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快水泥行业原料和燃料替代,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行时间。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行业深度耦合发展。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构建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动交通运输工具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交通工具,不断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发展智能交通。

1.深入推动运输结构调整

加快完善多式联运体系,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模式,推动铁路专用线进物流园区及大型企业,大幅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充分挖掘城市铁路场站和专用线资源,积极推广“外集内配”等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模式。鼓励企业发展大宗货物“铁路干线 新能源重卡接驳”联运组织模式,推广应用35吨敞顶箱,提高大宗散货“散改集”联运水平。推动铁路货运、货代企业和平台型企业强化合作,提升运输效率。推动公路货运转型升级,加快煤炭、焦炭、水泥等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比重提升3个百分点,火电、建材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力争达到80以上。深化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推动多种运输方式无缝对接和零距离换乘,持续完善公共交通站点线路布局,发展快速公交、微循环公交、旅游公交等特色公交线路;积极推进慢行绿道、自行车道等建设,推进慢行交通与公共交通、城市公共空间相衔接,与游憩休闲等功能有机融合,提升慢行系统连通性;加强绿色出行宣传引导。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动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

依法依规淘汰更新老旧运输工具,积极推动电力、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在交通领域规模化应用,加大力度推进城市公交、客运、出租、物流、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公共领域车辆广泛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氢能商用车等交通运输设施。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换车辆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引导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推广清洁燃料重型货运车辆、工程车辆,加快推进氢能源公交线路示范应用,开展氢能物流车示范推广。在场区等短途运输和固定线路运输等场景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到2025年,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力争达到1500辆。到2025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6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

3.加强交通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多式联运骨干通道,推动崇礼至沽源段铁路建设,加大既有国省干线路网改造力度。加快加氢站布点建设,以加氢站为主、移动加氢车为辅,合理布局加氢设施,支持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服务区、城市主干道和交通枢纽开展加油站、加氢站、充电桩一体化建设,建成一批集运氢、储氢、加氢为一体的示范加氢站。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充换电、加气等配套设施。打造“氢能城际高速公路”,在京张高速沿线服务区建设加氢站。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力争达到14座。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充换电、加气等配套设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智能交通服务体系

加大公交智能候车亭覆盖范围,推进大型公交枢纽站与换乘站建设公交智能候车亭,配套新型智能公交电子站牌、手机充电、无线WIFI等便民服务项目。推动多式联运各类单证电子化,加快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在营运车辆上的应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运输轨迹在有效期内可监测、可追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科技创新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以建设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为引领,不断深化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转化,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绿色低碳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强化绿色低碳前沿技术攻关

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级各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开展新能源、先进储能及检测、二氧化碳高效捕集与利用等为重点方向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重点行业工业流程再造、研究应用城乡建设与交通低碳零碳技术、部署负碳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攻关等方面发挥科技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

深化与京津科技合作交流,推动京津科技供给与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有效对接,引导创新主体加强学习交流,转化先进技术,提升创新意识。持续开展“科技成果直通车”等活动,为企业精准匹配创新资源,引入适用科技成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平台共建、人才培养。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创新技术平台,支持开展碳中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打造政校院企联创联建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聚力攻坚绿色低碳领域技术瓶颈。围绕建立碳中和人才竞争优势,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对接各级人才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人才创新创业奖补政策,培育壮大技术转移人才,引进培养造就一批绿色低碳领域战略人才、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重点工程

根据张家口市创建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的主要任务和建设目标,在能源、科技、产业、建筑、交通、环境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谋划布局重点项目,分年度推动项目实施。

实施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储能、调峰电站、变电站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巩固新型电力系统,降低京津冀区域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汽车、卷烟厂、化工等行业企业节能降碳技改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能效水平。实施风光氢储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氢能发电等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加强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推进发展实施大数据产业、新能源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冰雪产业、绿色农牧业等新兴产业,壮大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打造产业新动能。实施城乡绿色低碳建设、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张家口生态保护和环境基础设施整体服务质量,为生产生活绿色化转型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

五、政策创新

(一)创新碳排放管理制度

1.探索建立碳预算管理体系

落实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有关要求,探索建立张家口市碳预算管理体系,在充分考虑电力调入调出的情况下,编制五年规划期和年度本地碳预算管理方案,加强碳排放形势分析。实行动态平衡管理,项目实施前开展碳排放评价,及时掌握新建项目对本市碳排放总量的影响;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定期开展碳评价,动态掌握重点项目碳排放情况;项目退出前,进行碳排放全面测算,释放的碳排放量纳入全市碳排放预算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冀北电网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

2.探索建立数据中心碳排放评价标准

依托张家口市大数据产业和绿电优势,探索数据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统筹考虑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绿电消费等情况,制定数据中心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和方法,科学合理控制新上项目的能耗与碳排放强度,强化碳排放评价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国网冀北电网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

3.探索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

探索建立本市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机制和碳排放因子数据库,探索将绿电溯源纳入产品碳足迹管理,为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提供公共服务。落实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要求,探索开展碳足迹管理相关工作,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引导其在产品或包装物、广告等位置标注和使用碳标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冀北电网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

(二)探索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市场交易机制

1.创新辅助服务市场模式

积极组织风电、光伏发电企业通过配套电厂储能等措施培育电力调度能力,适应电力市场发展趋势;组织煤炭发电企业开展灵活性改造并积极参与冀北电网范围内的辅助服务市场、备用容量市场、发电权交易等,保障其合理收益水平,为系统提供高品质灵活性,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积极组织工业企业、制氢站以及有关居民用户参与需求响应,提供辅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冀北电网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

2.探索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整合创新资源,鼓励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基地、工程技术研发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可再生能源领域集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的重要载体。支持可再生能源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建设,形成一批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加快完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体系

1.建立健全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

督促指导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依法承担退役新能源设备(含零部件,下同)处理责任,不得擅自以填埋、丢弃等方式非法处置退役设备,不得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弃物。督促指导发电企业将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妥善处置作为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优化国有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处理处置制度,推动企业高效、规范处置相关资产。加大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严格退役设备无害化处置的污染控制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减少终端固体废弃物带来的环境污染风险。(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完善设备回收体系

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体系。鼓励风电、光伏设备制造企业主动提供回收服务。培育支持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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