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20.推进危险废物源头管控。
严格项目准入。督促涉危险废物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科学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和排污许可制度等要求。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环评文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源头减量。推广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指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清洁能源和原料,推动危险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产生类别、危险特性等,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严管单位和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其他监管单位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明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重点,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1.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推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科学布局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规范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鼓励产废量大的工业园区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
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收集单位应重点对危险废物年产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进行收集转运,同时兼顾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以及年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总量10吨以下的其他单位,做到应收尽收。鼓励采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技术手段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鼓励收集单位为小微企业提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危险废物申报、危险废物标签二维码生成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建立试点单位退出机制,将试点单位作为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对评估等级为不达标、违反试点要求、存在重点环境违法行为的试点单位,取消试点资格。(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加强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废物统收统管工作机制,推进医疗废物收运向农村延伸,实现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22.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定期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评估,发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优化调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按照“领跑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原则,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整合一批规模小、负荷低、附加值低的综合利用项目,推进老旧设施更新换代,推动智能化、信息化新型处置设施的引进和示范,培育打造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示范企业。支持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无废园区”建设,支持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开展“无废集团”建设,推动园区和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可资源化利用的不应以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等方式处置,可焚烧减量的不得直接填埋。打通焚烧残渣、废盐等危险废物资源化通道,减少危险废物填埋量。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单一大宗类别危险废物。有序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拓宽危险废物利用途径。(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档升级。推动湖北爱国石化有限公司、湖北德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钟祥市奥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耐特胶业有限公司等废矿物油短流程预处理、废包装物清洗破碎磁选等工艺落后、资源化利用率不高的低端利用项目完成提档升级。严格控制铝灰、HW11(废煤焦油)、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9(900-041-49,含有或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和容器;900-045-49,废电路板)等同质化严重的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广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冶炼废物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防治适用技术,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加快湖北楚乾磷氟硅材料有限公司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推动化工固废危废三位一体治理和工业园区“绿岛”建设。开展“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在东宝电子信息产业园、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沙洋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钟祥胡集磷化工产业园等已有环境治理设施基础上,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方式,统筹规划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业废盐、废活性炭处置利用等集中式利用处置项目,推动丽康源环保沙洋县静脉产业园产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处置项目(处置中心)、中拓净宇荆门高新区液态危废处置中心项目、拓达科技荆门绿岛活性炭集中脱附中心项目建设,系统推进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23.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和环境监管。
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针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重点监管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单位实行动态清单管理。依法依规对已批复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技术复核。推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依法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到2025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强涉危废(含医疗废物)单位监管物联网系统申报登记,督促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危废转移、运输、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加强医疗废物在线监管平台建设,通过对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处理等在线监管,实现全流程跟踪、可追溯。加强船舶和港口危险废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生单位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到2025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抽查合格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
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公检法环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危险废物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落实宜荆荆都市圈危险废物联保共治。围绕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煤焦油、废弃危险化学品、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对象,紧盯非法收集、利用、处置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倾倒、排放、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依规打击以“副产品”名义逃避危险废物监管的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完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体制。将医疗废物和涉疫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领导指挥体系,统筹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提升应急收运、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演练和人员防护。强化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将本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对无主和责任主体无力承担妥善处置责任的历史遗漏危险废物,由属地政府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
(六)加强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24.健全制度体系建设。
建立统筹协调制度。细化分解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部门职责边界,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文旅局、市税务局)
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完善各类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提升综合管理效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
25.加快构建技术体系。
依托荆楚科创城平台,聚焦磷石膏综合利用,开展磷石膏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科技攻关,助力磷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关键技术集成和研发推广应用,支持荆门格林美公司和亿纬动力等行业龙头组建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推动建设一批“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加快创新技术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26.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政策,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和资金投入。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探索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城管委、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统筹市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无废城市”重大项目建设。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采用PPP和EOD模式、国有参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资金投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荆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门监管分局)
27.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持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将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手段,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依托智慧城市基础平台,打造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无废城市”建设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对推进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未通过考核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批评和问责。
(二)加大资金支持。
梳理形成“无废城市”项目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政策,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模式。针对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等方式,助力“无废城市”项目建设。积极通过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加大对“无废城市”重点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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