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废旧农膜、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谁使用、谁治理、谁生产、谁回收”制度,推动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生产者责任延伸。鼓励广大农户捡拾交售废旧地膜,形成回收企业加工利用、回收网点积极收集、广大农户捡拾交售的市场化运作体系。完善农田残膜、地膜等回收网络,支持在农田残膜、地膜使用集中区域建设回收加工网点,加快沙洋县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建设。推广销售、使用标准地膜、生物可降解地膜、机械化捡拾回收,推进荆门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建设。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
9.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
综合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种植绿肥、调整种植结构等措施,减少化肥施用量。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做到精准靶标防控。在防治策略上坚持综合防治、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治,集成示范推广农业、物理、生物、生态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应用,推进植保无人机专业化防控,提高防控效率和效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10.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实行厉行节约、抵制餐饮浪费。大力发展低碳交通,鼓励公众绿色出行。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绿色快递网点、“无废景区”等为抓手,制定“无废城市细胞”评价指标,引导各类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通过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开展“无废城市”理念宣传,形成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全民共治共享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经信局、市文旅局)
1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以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分流分类收集处理,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为重点,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推进京山市、钟祥市、沙洋县、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等6区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和示范村建设,不断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整合现有智能监控装置、运输车辆定位系统等,完善“智慧环卫”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垃圾分类处置信息化管理。到2025年,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市)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40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经信局、市教育局)
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建立健全“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到2025年,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自然村占比达到50。(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京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高以垃圾焚烧为主的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25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12.提升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资源化利用能力。
支持市政污泥、餐厨垃圾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生物天然气,在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等领域优先利用餐厨垃圾资源化产品,推广餐厨垃圾、市政污泥资源化新技术、新模式。加快京山神地公司利用废弃蛋壳制备蛋膜多肽乳酸钙项目建设,加强荆门市静脉产业园市政污泥、餐厨垃圾、粪便等有机废弃物规范化处置和资源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13.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建设完善“点收集—站转输—中心分拣”的三级回收网络体系,推动钟祥市、京山市、沙洋县等3个综合型绿色分拣中心建设,实施再生资源中转站标准化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化改造。依托荆门市“智慧城市大脑”系统,加快建立“一站式分类收集、一链式循环利用、一网式智慧监管”的“互联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快建设以荆门格林美新材料公司为主体、辐射全省的“互联网废电子电器、废旧电池”高效回收利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
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力。以荆门格林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为平台,进一步完善集回收、整理、分拣、市场交易、加工利用于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持续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报废汽车及农机、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旧轮胎等七大产业板块高值化、多元化和资源化,实现主要再生资源品类回收利用产业链不断延伸,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推广荆门格林美循环产业园发展模式,推进“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双轮驱动,依托格林美、亿纬动力储能与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加强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技术攻关,在破解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涉及的拆解、破碎、材料再生等多个环节技术壁垒上持续攻关,加快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推进荆门格林美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金泉新材料废旧锂离子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全流程监管,实现废旧动力电池拆卸、破解、流向、堆存、利用等信息全程监控和可追溯、可查询。到2025年,全市车用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产品类废物回收体系覆盖率达到7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99。(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科技局)
鼓励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二手”模式,引导鄂中再生资源大市场在现有二手车交易平台基础上集聚化、规模化发展。以荆门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京山智能制造产业园、沙洋临港装备制造园及荆门通用航空产业园等园区为载体,围绕农业机械、数控机床、港口设备、通用航空装备等,建立旧件回收、零部件再制造、关键件配套、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全产业链。依托长城汽车整车项目,积极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市再制造产业实现“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4.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实施塑料生产、销售源头减量。推进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和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推广塑料替代产品,推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有序发展,引导产业合理布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推动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动与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塑料废弃物回收网点建设。支持塑料废弃物高值化、资源化项目建设,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加强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确保原生垃圾“零填埋”,防止历史填埋塑料垃圾向环境中泄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
开展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收集,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推动A级旅游景区生活垃圾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确保塑料垃圾及时收集。加强江河湖泊塑料垃圾清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功能,实现汉江、漳河水库等重点水域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城管委、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
15.推行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快递包装。
推动快递企业推广使用45mm以下“瘦身胶带”、低重高强包装产品、免胶带纸箱以及一联电子运单,推行可循环包装和可循环中转袋、标准化托盘、集装单元器具等快件集装容器,鼓励快递企业在高校、大型社区、商务中心等区域快递网点投放快递包装回收装置,推进完好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动电商通过产地直采、原装直发和简约包装,降低二次包装需求,减少包装产品用量,全面禁止使用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的包装袋,逐渐替代塑料包装。到2025年底,全市快递企业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处理场所全部使用可循环中转袋,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95。(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开展绿色建筑创建,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6.推进建筑业绿色低碳升级。
大力发展建筑节能。围绕“双碳”目标,提升新建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支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筑实施绿色化改造。持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用能效率。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探索近零能耗、零碳建筑、低碳示范区、低碳社区建设示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严格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覆盖。强化绿色建筑扩面提质,鼓励农村新建住宅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逐步将绿色建筑推广应用转变为强制实施。推进绿色建造,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工程策划、设计、施工和运营全过程,探索建立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健全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制度。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标准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和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性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房地产项目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一星级的要求建设。到2025年,全市星级绿色建筑占绿色建筑比例达到2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17.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以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符合装配式建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海绵城市等结构体系的新型墙材部品部件和节能环保、安全耐久的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到2025年,打造省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1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2个,全市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18.加强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完善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推行全装修交付,实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全面推行建筑垃圾渣、土分离,将弃土优先用于山体修复、海绵城市与高速公路绿化带建设、平整建设用地等城市建设工程,鼓励建筑工地之间相互调剂、消纳弃土。推进建筑弃渣集中处理,推广就地利用废砖石、废混凝土生产再生骨料技术。积极开展建筑渣土改良应用、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细粉料活化技术、专用添加剂制备工艺技术等研发,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19.严格建筑垃圾监管。
加强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联动,严格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利用等环节监管。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摸底及安全隐患排查,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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