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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5/12/7 0:26:45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5-12-06

咸经开环委办发〔2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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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并启动

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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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集团公司、交警中队:

根据省环境监测站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按照《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并启动II应急响应的通知》(咸环委办发〔2025〕13号),咸阳经开区于2025年12月6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并于12月8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响应区域为经开辖区全域范围,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请有关部门及企业组织落实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办公室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患者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的,应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办公室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燃油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有条件的尽量选择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错峰上下班;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对产生异味、刺激性气体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1.加强执法检查,督导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咸阳市2025—2026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中的Ⅱ级减排措施要求执行。(生态环境局、科技创新局落实)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2.除特殊车辆外,辖区内禁止国五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引导过境大型柴油货车避开主城区行驶。(交警中队落实)

3.加大重点路段重型柴油货车、高排放车辆尾气路检和专项执法检查。(生态环境局、交警中队落实)

4.加大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查处频次。(城管执法局、交警中队落实)

5.督导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殊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生态环境局、交警中队落实)

6.督导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特殊车辆除外。(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落实)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

7.督导除保障类工程和应急抢险外,停止工地室外作业。物料堆放等场所完全覆盖。(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等落实)

8.督导已纳入保障类名单的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措施,做到绿色施工,作业使用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最高限值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等落实)

9.对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道路,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洒水等作业频次和范围(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条件情况除外),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市政环卫中心、集团公司等落实)

(四)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10.辖区范围内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树枝、垃圾等行为。(公安协调办、城管执法局等落实)

四、几点要求

1.各有关部门立即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5时前向区生态委办上报当日应急响应情况。

2.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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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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