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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为2.6万余株“活化石”撑起法治“保护伞”

日期:2025/11/27 6:19:4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5-11-25

2025年10月30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黄冈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从实践探索,迈入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化新阶段,为传承历史文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保障。

分级管护:法治筑基健全责任体系

黄冈市是湖北省古树名木资源最为富集的地区之一,现有古树名木2.6万余株,古树群39个。英山县687年的古柏、浠水县500年的古杉木入选“全国最美古树”,罗田县錾字石村717株古柿群落被评为“全国最美古树群”之一,黄梅县苦竹乡1020年的古樟冠幅达38.5米,为湖北古树冠幅之最,被列入“湖北十大最美古树”和“湖北五大树王”名录。更拥有全球唯一的黄梅秤锤树原生群落等珍稀资源。

根据条例规定,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300-500年的为二级保护,100-300年的为三级保护;名木则不受树龄限制,统一实行一级保护。针对古树群,则按涉及古树名木的最高等级实行整体保护。在责任体系上,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巡林重点任务,推动保护责任层层压实,构建了“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市共有8521名林长、9508名生态护林员,实现从市到村的四级管护网络全覆盖。在罗田县,每个塆都有古树的守护者,村民爱护古树的氛围浓厚,保护古树名木、守护绿色乡韵已成为各塆村民的共识。为破解多头管理难题,条例划定林业主管部门与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职责,并建立定期通报、信息共享等机制,实现保护工作有序联动、高效协同。

协同守护:法治约束与科学管护双线并举

针对破坏古树的违法行为,条例设定了严厉的惩戒措施,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还建立“检察公益诉讼”机制,支持检察机关对破坏古树名木资源及生长环境的行为,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近年来,黄冈市提出了“一树一档、一树一人、一树一策、一树一景”的管养标准,通过“六个一”管护模式(即开展一次清查、制作一张“身份证”、落实一名管护人、开展一次体检、每年重点管护一批古树、组织一次护树执法行动),推动古树名木保护从被动应急向主动治理转变。罗田县上线全国首家古树名木VR虚拟展馆,通过现代技术,再现古树风貌,让每棵古树都能“开口讲话”。黄梅县运用无人机对革命烈士陵园古树群开展精准喷药,既提高防治效率,又避免人工操作对古树的损伤;对五祖寺1367年的古青檀开展“体检式”巡查,清理施工石块和祈福带,消除生存隐患。武穴市投入280万元对濒危古树实施抢救,为1300年的古樟清除白蚁、加固树体,并采用防水布隔断防止二次侵害。

绿色发展:活化利用赋能乡村振兴

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条例鼓励合理开发古树名木资源。罗田县錾字石村依托古柿群落发展生态旅游,古柿园年接待游客超10万人次,开发“甜柿文化节”,带动电商销售突破2000万元,百年古柿树年均为村民带来数千元收入;黄梅县则巧妙融合千年香樟与黄梅戏文化资源,打造“文旅 研学”综合体,开园首年国庆假期,接待游客4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百万元,年均接待研学团队超50批次,为地方文旅经济注入新活力。

条例实施后,黄冈市将进一步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科学和景观价值,推动“古树 旅游”“古树 科普”“古树 文化”等融合发展模式,在不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前提下,支持建设古树名木公园、科普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我们不仅要守护古树的生命,更要让它们成为乡村振兴的“绿色引擎”,让千年文脉在新时代焕发新生。

制定这部法规,是黄冈市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在法治的强力守护下,2.6万余株古树名木将继续见证历史、参与未来,成为大别山区永不褪色的绿色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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