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05-12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80计取,按预算价作为招标代理费计算基数,共74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处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58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62833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通江园7幢101室
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电话:15851331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15851331693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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