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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日期:2024/2/12 5:42:42 浏览:

问题七“对红树林保护学习不够研究不深”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问题八:2017年以来陆续发生的12起红树林破坏案件中,有7起是地方国企或政府为业主的工程建设造成的,个别案件破坏时间长、破坏面积大。近年来,广西红树林面积稳中有增,但总体生境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局部破坏问题突出,保护形势依然严峻。2017年以来发生数起红树林受损案件,造成红树林直接死亡239.85亩、退化671.51亩。多起违规施工行为直接造成红树林受损,甚至较大范围死亡。钦南区犁头嘴海堤加固项目造成53.76亩红树林死亡;钦州市茅尾海沙井项目借生态修复之名造景修路,造成29.43亩红树林死亡。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整改工作已完成。

措施33、34、36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35.已完成。科学编制红树林生态修复方案,积极开展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对于受破坏红树林地,督促各相关单位科学编制红树林生态修复方案,并实施红树林修复补种工程。同时,强化红树林修复施工管护,加快红树林生境恢复。

37.已完成并持续整改。科学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前期工作,尽量避让红树林地,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红树林地的审批,严防各类开发行为破坏红树林资源。对批复建设项目周边有红树林的,实行项目建设期全程严格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工程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项目审批,要求业主项目选址时应当避让红树林,对确实无法避让,需移植、砍伐、占用或征收红树林的项目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红树林生态恢复方案,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对毗邻红树林的项目,严格要求业主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做好红树林的生态监测,避免对红树林的生境产生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切实保护红树林。强化项目监管,落实红树林生态保护措施,对重点区域红树林进行每月巡护。

问题九:养殖污染及局部过度捕捞对红树林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北海市合浦县白沙镇养殖造成7.35亩红树林枯死、410.9亩红树林退化。北海市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内18567亩陆域养殖场未清退,部分养殖区废水直排。防城港市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围网捕鱼及大量蚝排筏架。钦州市红树湾公园红树林生长区域地笼捕捞设施长达5公里。此外,丹竹江、大风江流域采砂抽沙作业也对红树林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整改工作已完成。

措施39、42、47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40.已完成。启动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陆域养殖塘清退处置工作,制定清退处置方案,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并有序推进。已完成核心区、缓冲区养殖塘的清退工作。

41.已完成。对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养殖塘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实施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池塘生态化改造示范点建设方案,完成5个养殖塘生态化改造试点建设工作。 

四、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

问题十: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占督察期间全部举报数量的12.8。露天矿山野蛮开采问题普遍,全区“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达296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欠账多,截至2020年全区矿山需要治理恢复面积达20300公顷,“十三五”期间仅治理4114.63公顷,完成率20.2。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48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49.已完成。经排查,我市未发现“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

50.已完成。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回头看”行动,建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6座,市级绿色矿山6座。

51.已达序时进度。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废弃矿山图斑的实地核查工作。印发实施《北海市“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组织各县区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五、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管理不严问题

问题十三:在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一些地方依然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取石、违建别墅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既往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保护意识淡漠,法治意识不强,重建轻管,保护地内的违规开发建设问题频发。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5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矿业权问题整改。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59、60、61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62.已达序时进度。建立自然保护地管理长效机制,将自然保护地、湿地和红树林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并持续开展巡护监管。

六、基础设施短板明显问题

问题十六:广西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广西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比如北海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况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城区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城区,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部分污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73、77、79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74.已完成。完成主城区第一期排水管网普查及管道内窥检测项目,共计排查检测第一期范围内排水管网493公里。开展第二期排水管网普查工作,完成大冠沙周边排水管网普查。合浦县城区污水管网排查检测项目已完成现场验收,完成县城区外业管网排查410公里,并提交管线点成果表。

75.已达序时进度。已完成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广东路至上海路(北部湾路以北)主干道排水改造工程项目、湖南路(北海大道至北部湾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茶亭路(广东路至上海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等3个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快城镇生活雨污水管网建设改造,2023年北海市完成雨水管网建设改造25.84公里,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6公里任务,完成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45.51公里,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30公里任务。

76.已达序时进度。全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北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合浦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均已建成投运。

78.已达序时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3年预算安排污水环境治理项目经费共计6008万元。

问题十九: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

86.已达序时进度。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标体系各项要求,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引入第三方服务,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积极组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指导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在广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录入、申报,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动。加强涉疫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妥善、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建成,完成试点火并进入暖炉阶段,具备投入运行条件。

87.已达序时进度。印发工作方案,开展废铅蓄电池专项整治,重点对汽车维修厂,汽车4S店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参与自治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指导4家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单位对产生废铅蓄电池单位提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服务。强化信息共享,加强交通运输、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七、需持续深化整改问题

问题二十三:沿海三市陆源污染控制不力,入河入海排口水质超标问题突出。钦州市茅尾海沿岸157个水产养殖排水口有41个水质严重超标。防城港市茅岭镇直排茅尾海的11个排水口水质重度污染。北海市2020年上半年监测的25个入河排污口有15个超标,下半年监测21个入河排污口有11个超标;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一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入海,将沙滩污染得一片狼藉。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其他按序时进度推进。

措施101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102.已达序时进度。加快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完成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13公里,推进入河排污口水质超标问题整改,2023年全市镇级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73.03。

103.已完成。加强禁养区畜禽养殖排查清理整治,督促指导162家已投产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表和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台账,计划制定率100,台账建立率100。南康江、南流江和白沙河等流域49家生猪养殖户纳入日常监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设127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八、环境信访问题

问题二十六:一些地方和部门群众意识淡漠,对群众举报长期重视不够,此次督察进驻期间,与前两批督察重复的群众举报占比达14.9,抽查回访不满意率高达45。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工作已完成。

措施110已整改完成并在2023年3月统一公开时已完成,不重复公开。

111.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群众举报问题与前两批督察重复的举报问题共有8件,目前已办结7件,阶段性办结1件;3件电话回访不满意件全部办结。

112.已完成。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北海市信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北海市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规范日常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理流程,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北海e眼”等平台中群众投诉问题,把问题解决在日常,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113.已完成。北海市纪委监委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清单,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先后印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关于开展2023年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牵头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紧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无故不完成信访投诉件整改任务,生态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重点抓好第二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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