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4-23
梧州市召开《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梁馨予摄
梧州4月23日讯(记者梁馨予)4月23日上午,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获悉,该《条例》于2024年3月28日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记者梁馨予摄
《条例》共七章五十七条。内容包含总则、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城市容貌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的修订过程中在条款设定上,从梧州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强调人性化立法、灵活性执法,强调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针对“地摊经济”规范化管理的问题,《条例》对临时疏导区(点)的设置和规范管理、沿街商铺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作了灵活的规定。临时疏导区(点)的设置管理规范,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另行制定。在临时疏导区(点)摆摊设点的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段、地点等规范经营,并保持场地整洁。
此外,关于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违法小广告等市容管理问题,梧州市借鉴了南宁等城市的立法经验,《条例》第二十八条新增了两款规定,一是“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合理设置公共信息栏,并负责公共信息栏的日常管理和保洁。”二是“违反前款规定的宣传品中标明通信工具号码、互联网用户账号的,由有关机关核实后,通知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拒不接受处理的,有关机关应当将违法事实通知有关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由其根据服务协议采取暂停该号码的通信服务或者暂停账号使用等相关措施。”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强违法小广告问题的源头治理。
文章来源于:http://www.wmaa.cn 城市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