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07-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月22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南府办〔2020〕7号)同时废止。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日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管理规范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运营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撞击、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
因地震、洪涝、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它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时,依据相关预案执行,同时参照本预案组织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相关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事件分级标准见第4章事件分级标准。
2?组织指挥体系
2.1?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需要,由市交通运输局提请市人民政府成立运营突发事件应急临时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不作为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仅负责应急响应时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与处置工作。
2.2?指挥部及职责
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协助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相关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卫健委、市侨办、市外事办(市港澳办)、市台办、市国动办、市重点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南宁供电局、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南宁支队、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运营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可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指挥部:负责领导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决定和部署,指挥、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修订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运营单位制订或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及相关处置方案;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运营突发事件发展趋势,评估损失和影响,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汇总上报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发布应急处置信息;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运营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及应对工作,负责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协调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指导运营单位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疏散保障方案;协调应急救援运输保障单位及时输运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参与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市应急局:负责指导、督促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协调较大及以上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做好运营突发事件受害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牵头负责较大事故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配合做好运营突发事件灾情统计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运营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引导管控属地网络舆论,协调上级网信部门协助处置有关舆情。
相关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助开展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指挥部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后勤保障和其它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重大事件重建项目立项等审批手续办理,配合财政部门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通信运营企业恢复损坏的公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处置通讯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开通绿色通道,为应急车辆提供通行保障;参与抢险救援,协助疏散乘客;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受害人员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负责配合做好死亡人员遗体的收殓工作。
市财政局:按照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保障运营突发事件处置所需资金。监督、检查应急资金的使用,保证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区域相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制订落实监测防治措施,协助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指导办理重大事件重建项目规划及用地等手续。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监测与评价,加强监控,向指挥部提出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与建议,指导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运营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建设工程抢险队伍,配合运营单位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工程抢险救援;对事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进行监督;协助指挥部收集和传达事件信息,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城市轨道交通应对灾害的防御对策,配合协调城市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因突发公共事件开展的紧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对运营突发事件中地面道路管线产权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指挥专业队伍参与运营突发事件中市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涉及轨道交通沿线地区水利设施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组织水利工程的抢险和毁坏水利设施的修复。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运营突发事件中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落实政府储备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紧急情况下根据市人民政府指令组织出库。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伤病员现场救治、转运和医院收治工作,统计医疗机构接诊救治伤病员情况;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根据需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视情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做好伤病员的心理援助。
市侨办:负责协调、指导做好海外侨胞在运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市外事办(市港澳办):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外国人、港澳人士在运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市台办:负责协调、指导做好台湾同胞在运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市国动办:负责应对人防工程事故造成运营突发事件的处置、指挥和抢修、抢险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协调企业参与应急处置和各项善后工作(包括抢险器材、物资调配),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重点办:负责协助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工作,并负责重大事件重建项目协调推进工作。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及时向有关联动单位发出处警指令,并反馈给相应的联动单位。
南宁供电局:负责大面积停电情况下组织现场电力应急抢修,及时恢复供电;在电力中断情况下,配合运营单位做好电力应急抢修和提供技术指导。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事发轨道沿线区域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运营突发事件中的人员应急疏散、应急物资运送及受害人员的转运等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消防力量扑灭事故现场火灾,营救被困人员;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武警南宁支队:负责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治安保卫工作,制止违法行为,协同公安机关搜查、抓捕犯罪分子,开展人员搜救、维护社会治安和疏散转移群众等工作。
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负责储备应急无线电频率资源,加强对运营单位所使用无线电频率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相关无线电干扰,保障无线电通信通畅、安全。
运营单位:负责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按照要求做好事件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并视情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等。
2.3?现场指挥部
一般运营突发事件,由现场主导救援单位或指挥部办公室指定单位负责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
较大及以上运营突发事件,成立由指挥部或上级机构主导的现场指挥部,以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现场指挥长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长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指挥、组织和协调现场应急响应行动;
(2)分析现场情况确定相应警报级别,根据危险类型、潜在后果和现有资源确定应急行动类型;
(3)与市应急响应行动相关单位、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4)检查指导现场应急响应行动;
(5)最大限度地保障现场应急响应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6)协调应急响应行动的后勤支援;
(7)开展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8)协调拟定并报批有关宣传材料;
(9)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单位汇报运营突发事件处置相关情况,向指挥部提出请求外部援助的建议。
2.4?专家组
在指挥部的指导下,由运营单位组建专家组,成员由规划、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监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