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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58名)

2026/6/13 18:42:03 点击:
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调档审查、组织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限期处理到位之前,不予公示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我校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通讯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531—517656210531—51765623

监督电话:0531—51765705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证明模板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26年6月12日

原标题: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2/202606/de306f18-1597-4866-9c31-f87ab6e257a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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