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2-29
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4年2月20日发布一则公示,决定考虑撤回包括山西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内的14家企业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贰级资质。
此决定源于这14家企业在临汾市住建局的资质核查中未达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以及山西省住建厅的相关通知(晋建房规字[2022]129号)为其评判依据。
公示期内(2024年2月20日至28日),涉事企业如有异议,可及时向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交申诉材料。公示结束后,未提出有效异议的企业,其房地产开发贰级资质将被依法撤回。